中國,季節是將一歲平均分為四份,「最黑暗時」為「冬季的中間」,「最光明時」為「夏季的中間」。節氣是將一歲平均分為廿四份,每季六個節氣,四季分別從「立春」、「立夏」、「立秋」、「立冬」開始。
歲從「最黑暗時」開始即是從「冬季的中間」(子月)開始。將歲延後兩個月(從「子月」延至「寅月」)開始便形成從「春季」開始(「春季」從「立春」開始)。
「最黑暗時為冬季的中間,最光明時為夏季的中間」是中國設定四季的方法,西方 / 天文上則並非這樣設定。西方 / 天文上「以最黑暗時為冬季的開始,以最光明時為夏季的開始」,每季的開始較中國遲個半月(半季),四季分別從「春分」、「夏至」、「秋分」、「冬至」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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